第1246章 工友之家

作者:开先洞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进入裁定程序之后,首先由巴谷陈述申诉理由和相关诉求。

“我认为巴氏商会在裁员过程中的非法举动,对我本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特别是长达一年的申诉,我完全荒废了事业。甚至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我的再就业都会受到影响。因此,我要求巴氏商会按照我被裁员时的薪酬水准,在青龙城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补偿我三年的工资。”巴谷说道。

陈生听了巴谷的申诉要求之后,立即问道:“巴氏商会的两位应诉人,你们有什么要说的吗?”

“陈生会长,巴氏商会裁员,工会小区早有备案。所有的裁员工作,都是严格遵守青龙城的法律。我方没有过错,不愿接受申诉人的无礼要求。”巴玲说道。

巴清作为巴氏商会的总负责人,当然对巴玲的应诉要求表示鼎力支持。

陈生听完之后,立即让旁听团的人陈述意见。

吕不韦说道:“商人牟利,无可厚非。然而在赚钱之余,也得兼顾社会责任。申诉人经历了一年多无薪岁月,这份损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我认为申诉人的要求很合理,应该予以支持。”

紧接着,青龙殿主事李斯说道:“青龙殿原则上同意申诉人的诉求。只不过申诉人按照最高赔偿标准进行索赔,需要对申诉材料进行核定,最终确定赔付标准。”

刘正没有说话,而是让陈生进行裁定。

陈生经过综合考虑,做出了最终裁定:

应诉人巴氏商会向申诉人巴谷赔付被裁员时薪酬标准的两年工资。

申诉人巴谷同意申诉案进行结案,并书面承诺永不翻案。

工友之家签字认证代理结束,并承担相应的监督义务。

巴清用水晶卡支付了赔偿金之后,巴谷申诉案总算是了结了。

至于工友之家的监督义务,其实是与代理协议配套的服务内容。

毕竟申诉人会不会反悔,谁也不知道。

工友之家既然获得了代理收益,就得对应诉人的利益进行有限的维护。

李斯用工友之家约束申诉人的想法,其实就是积极引导弱势群体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

巴谷成功获赔,使得其他被裁的巴氏商会老员工也有了维权意识。

成了吕氏商堂巴氏小区分部负责人的李亢写了一篇时论文章。

李亢在文章中提到:

巴谷申诉的时间超过了一年,在业内更是成了风云人物。从个人角度而言,商会在选择招聘的时候,一般都不会选择那样的问题员工。

理由很简单,谁也不愿意在引进人才的时候,锁定的目标会存在着潜在的支出款项。

巴谷虽然说获得了两年薪酬的赔付,但是却成了就业市场的黑名单。

奉劝那些走上了新岗位的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