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处了一年之后领证结婚,生活到现在。
当初选择的是她而不是林燕,现在应该啥样呢?老谭想着,马上把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抹杀掉,时光不能倒流,今天是见到艳华了有这个想法,要是没见到呢?不还是过现在的日子,还能跟林燕离婚咋的。
艳华也沉浸在重逢后的喜悦中。她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这个男人了,已经把他深深的埋藏在内心深处,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把他拿出来,回味当初苦涩中带着甜蜜的感情。她知道和他并没有发生爱情,但是这个男人在最需要的时候走进了她的世界,她的生活,让她在自卑中找回自信,在最彷徨的时候找到了生活的方向。
可以说对这个男人的感激之情大于爱情,如果没有林燕的存在,会义无反顾的嫁给他。但是世事弄人,认识他的时候林燕就存在了,在嫉妒的同时也为林燕找到一个好男人高兴。一个女人一辈子求什么呢?不就是找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吗?
她非常珍惜、怀念在玫瑰饭店的那段时光,感觉是自己过的最充实的一段日子。虽然比老谭大三岁,更愿意像个小姑娘一样跟在他身边,把他当成哥哥。想到老谭陪她走过的路,还有他说过的话,心里的那份柔情被触动。那时他还是个脸上带着过早成熟的青涩大男孩,现在,已经是个真正成熟的男人。但还是叫人心动,想不由自主的靠近。
当然,这只是内心的一个冲动,现在已经是有家有业的人了,一个四十岁的家庭主妇。无情的岁月让人不情愿的步入中年,有些冲动只能是心中的一个幻想,或者是个闪念,写在脸上的生活不允许再有什么年轻的浪漫,能够见到十多年前的老友已经心满意足了。
老谭问艳华:“你现在干啥呢?”
艳华说:“没干啥,在家待着。你呢,还是干厨师?”
“嗯,厨师,给人家炒菜。”老谭说。
“你家孩子多大了?”艳华问。
“六岁。”
“男孩女孩?”
“男孩。”
“你可够累的,给你儿子奋斗吧。”艳华说完笑了,然后问:“林燕干啥呢?”
“上班,在一家冷链公司。”老谭回答。
“那挺好,你们两口子都挣钱,买房子了吗?”
“还没,准备这两年买一个。”
刘哥心情挺好。在麻将社他是唯一一个心无杂念的人,按理说他的眼睛不应该再玩麻将,看都看不太清,总把六条当九条,三万当二万,有时候打出去了还得别人提醒,打错了再拿回来。但是由于人好,都拿他当老大哥,也没人在意这些。
他在家也没啥事,一辈子就两大爱好,喝酒、打麻将。年轻的时候就玩,媳妇也没管住,现在老了就更不管了,只是有一条到晚上必须回家,不是怕他在麻将社玩到啥时候,是怕他眼神不好,晚上过马路的时候别被车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