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认定,《夏日晚报》确实是侵犯了汗王公司的名誉权,但是他们发现问题之后,立即果断的撤销了那篇文章,而且对对方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报道。这种做法无疑是值得提倡的。
打官司不是目的,维权也不是目的。司法工作的终极目的是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人人懂法,人人守法。那样的话,我们的社会才是和谐的、健康的,安定的。
“好了,这一轮关于汗王行宫游览事件的连续报道至此结束。祝愿汗王行宫游览工程早日峻工,造福于全省人民,为转变我们的经济增长方式,振兴我们这个老工业基地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随着律师解答问题的结束,连傻子也会听出来,这场两大媒体之战以电视台完胜、《省城晚报》完败而宣告结束。
但是,《省城晚报》毕竟是体制内的庞然大物,如果让他们像《夏日晚报》那样的公开道歉,怕是面子上实在挂不住。
省电视台只好把《夏日晚报》折腾出来,影射《省城晚报》的理亏。这样,已经是不错不错的结果了!
体制内的媒体,都是在官方宣传部门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的。现在,发生了两个主流媒体互相“掐架”的情况,几乎是从来没有过的事。理论部门的人,对这事情展开过激烈的讨论。
有的说,这件事说明了,现在的新闻自由了,宽容度大了,环境放松了。但是,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这一场争斗不过是假模假样的作了一场戏,真正的斗争并没有展开。
譬如,《省城晚报》为什么不敢回答省电视台提出来的问题?是不是真的对锁阳市委来的宣传部长提出了过份的、不合理的要求?事情涉及腐败现象不敢正面回答呢?
而且,省电视台看上去气势汹汹,不可一世,其实,也没把战斗进行到底。第二回合,他们只是发出了质疑问难,后面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而他们那个收官,看上去似乎是完美,但是也没有正面回答实质性的问题。花里胡哨的一场对打,看似热闹,哪个也没有伤筋动骨。
后面的导演人物看到了要接触实质,怕伤了和气,就鸣金收兵了,这个,让人看得太不过瘾了。
上层建筑的人们怎么评论这一场媒体对战,老百姓们不得而知,他们只是记住了“汗王行宫游览”这么几个字,接着,就知道了汗王行宫座落于河西县,河西县属于锁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