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导说”第4篇八

作者:周易归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罢,可那是不慎重对待学问而产生的错误理解,势必造成学术上很坏的影响)。

如“竹书《周易》的发现,被研究竹书《周易》的权威学者所下的一个结论:“在《易学》研究中有所谓“九六”的争论。有的人认为“九六”之名是汉代的人加上去的,先秦时《周易》没有“九六”。楚竹书《周易》的问世,真相大白,为这场争论画上了句号。……楚竹书《周易》的问世,证明了“九六”这个名称,在先秦时候就已经存在。”(见“楚竹书《周易》研究” 上海古籍出版社 濮茅右著 2006年版)

笔者认为这种结论下的还过早。以“竹书《周易》”的发现,就认为“九·六”争论画上了句号,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并且竹书《周易》资料鉴定时间的下限并未排除汉初。竹书《周易》是战国未期的传本。竹书《周易》只能证明战国末期《周易》已经有“九·六”之说了。而“九·六”之说也正是战国末期的产物。那么,竹书《周易》自然不能证明《周易》原创时就有“九·六”的称法,也不能说先秦时期《周易》已经有这些“九·六”之称。笔者认为“九·六”之争画上句号,正说明不是先秦时候就已经存在了,“九·六”之称,而是秦汉之际添加进《周易》文本的,说是先秦就存在的,显然是错误的说法。

又如《清华简》的发现(清华入藏战国竹简),已有研究者通过对《保训》篇的发布,而从其中的“侌 (阴阳)之勿(物),咸川(顺)不 (逆)”。这一句里理解认为,《周易》在周文王时期已经产生。把“川”理解为“坤”卦解释。这本是在传播中,连竹简上的文字都没有统一规范及公认的说法时,可有人望字生意,就论证出《周易》如何如何的,那只是以讹传讹的说法而已。

也正如我们前边说的从一句“吾百占而七十当……”,而理解成孔子是一位爱占筮的人。这不能认为是学问与学术上的自由,而是做学问与学术上的悲哀。

这些都是节外生枝的话,我们还是回到正题上来。孔子是春秋后期的一位伟大思想家,孔子对《周易》一书性质的认识与论述,无疑在先秦时期为战国百家争鸣,开启了理性之门,也为先秦时期那场中国式的启蒙运动做了一个奠基。

帛书《要》文反映孔子对筮卜与《周易》讲德义的论辩,无疑是理性与进步的思想。那应是先秦最具有启蒙意义的哲学思想了。那段话所表现的思想性,无论先秦,抑或是后封建社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千古绝唱。再没有人,也没有典章里出现过真对《周易》是卜筮是义理的辩证论述了。《要》文之后,纵然长达两千多年里再没有过谁能像孔子那样精辟的对《周易》一书正确的认识过。但遗憾的是就这《要》文却成了绝学,不传于后世。正因是帝国的统治者,看到那理性的东西与帝王专治家天下的统治思想是不相适应,所以才庶蔽起来,只能带到坟墓里去了。汉统治者把先秦《易传》不适应统治要求的思想观点删除掉,而把适合的给保留下来。这才是帛书《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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