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周易哲学解读第3篇二

作者:周易归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其孚”,“厥孚”,但均体现的是“有孚”思想。)之论。完全表现了作者建构出一种新的政治理念。若坚持“有孚”,其判词都是吉或元吉;若违背了“有孚”则是咎或凶,说明“有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理念。

我们在前面已举例“孚”字出现在《尚书》中的“西周书”里,以及《诗》里。而“孚”字传统的解释为“诚信”。包括现代学者也把《周易》里的“孚”字,一般译为诚信。那么《周易》里的“孚”到底是何意呢?我们先从“孚”字的含义说起。

甲骨文里已出现了“孚”字,其写法是“ ”。是一个会意字,右上方是一只手,其下是个“人”形。象是一手抚爱小子之形。金文“师寰簋”之“口”填实写作“ ”。本义是抚爱。《说文》:“孚,卵孚也,从瓜从子,一曰信也”。“贞:我用 [ ] 孚”(乙6694)卜辞只见一条(见《甲骨文实用字典》)。

现在一些《周易》译本把“孚”作“俘”解释。而“俘”字在甲骨文里是这样写法“ ”。象手捕人于路上之形。“俘”本义是捕俘虏。“孚”与“俘”是不同的写法与含义。故把《周易》里的“孚”做“俘”解释是错误的。

而“帛书《周易》”,又不同于通行本《周易》里“孚”的写法。而是用这个“復”字。这“復”(简化为“复”)字的本义是“往来”。那么如何解释帛书《周易》之“復”呢?如果把《周易》里的“孚”字解释为回来或回去,那么42处里的有“孚”句子内容显然是解释不通的。为何帛书《周易》写成“復”字呢?但帛书《周易》里的“復”显然不符合本义而并没有保留下来,即通行本《周易》里没有写成“復”,而是写作“孚”。经考古研究,“帛书《周易》”是西汉文帝十二年时下葬的随葬品。这是的文帝已是西汉王朝的第四任主子了。把今本《周易》一书抄录在丝帛上作为倍葬物品,并非是竹简,是否说明是临时的抄物,抄错了字而已。既然帛书《周易》里是“復”与通行本里的“孚”不同,说明帛书《周易》不具有权威性,而是一个抄本而已。而经考古发现早于帛书《周易》的竹本,即“竹书《周易》”(残简,战国末期)里可不是“復”字,而是“孚”。无疑证明了“孚”是《周易》原创的用字。

我们对比一下今本《周易》与帛书《周易》、竹书《周易》里有关“孚”字写法。

《比》:

(今)“初六: 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帛)“初六: 有復比之,无咎,有復盈缶,冬来或池,吉。”

(竹)“初六: 又孚比之,亡咎,又孚海缶,冬“ ”又它,吉。”

《随》:

(今)“九五: 孚于嘉,吉。”

(帛)“九五: 復于嘉,吉。”

(竹)“九五: 孚于嘉,吉。”

《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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