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江城市登山协会管理办法

作者:经典老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分为二个等级,a级、aa级。

第四章俱乐部等级评定条件

第十四条入会即为a级俱乐部。

第十五条申请成为aa级俱乐部应具备以下条件:能够行使aa级俱乐部的权利,履行义务;

具有2名以上中级、4名以上初级技术人员(包括攀岩教练员、户外运动指导员、高山向导、拓展培训师等)和若干辅助技术人员(保护员、医护人员等)的技术力量;

成功组织或承办过2次以上地区级或1次以上省级的登山户外活动或比赛;

有固定的场地和设施,具有组织60人以上规模活动的技术力量和装备器材;

积极参加中国、江城市登山协会组织的比赛和登山户外运动的活动;

无人为因素导致重大伤亡事故记录。

……

第七章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俱乐部的权利

可宣传、悬挂江城市登山协会颁发证书;

可参加江城市登山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和比赛,并享有参加培训、服务的优先权;

可获得登山协会技术信息资料、技术咨询、有关法令条例、活动等信息;

可代表江城市登山协会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国内/国际赛事、出国考察、对外交流等活动;

有自主策划活动/赛事,经报备审核许可后,以江城市登山协会名义开展宣传并实施的权利;

有申请协办/承办江城市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有申请协办/承办江城市登山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比赛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俱乐部的义务

(一)a级俱乐部的义务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执行中国登山协会相关规定;

协助中国登山协会进行推动当地登山户外运动的有关工作;

须每年向中国登山协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变更情况、活动概况、经费基本情况、重大事故报告、环保工作情况等;

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审。

(二)aa级俱乐部的义务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执行中国登山协会相关规定;

协助中国登山协会进行推动当地登山户外运动的有关工作;

须每年向中国登山协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变更情况、活动概况、经费基本情况、重大事故报告、环保工作情况等;

积极宣传和开展登山户外活动,积极支持和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

积极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提高登山户外运动竞技水平;

向中国登山协会提交承办的比赛或活动的计划及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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