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光。最简单的辨认方法就是,在不受光的那半边脸上你能找到一个倒三角形。
这种打光法在500年后的今年仍受热捧,可想而知当时带来的画坛震动。不夸张的说,当时伦勃朗的各种订单接到手软,就凭他一个人的两只手那是完全顾不过来的,于是他在去到阿姆斯特丹后,就创办了自己的画室,当时共有至少50名学徒帮忙完成他的订单,俨然就是一个画画工厂。不断的订单,意味着不断的财富,在伦勃朗的黄金时代,他任性地买买买,大到买豪宅,广到买各种收藏品。
不仅个人肖像画,当时在荷兰还有一种绘画形式非常流行,那就是团体肖像画,大家排排坐或者队队站,整齐排布在画作中,至于费用嘛,当然也是大家平摊。原来,现在大热的“众筹”,在当时就已经被玩得很溜了。
不过,伦勃朗哪里肯屈尊做一般画家,他彻底改变了这种枯燥的排列和构图,不再死板,不再沉闷,通过更具戏剧性的人物表情和细节,成功地为团体肖像画中的各位加了不少戏。1632年,伦勃朗绘制的《杜普尔教授解剖课》,被看作是那一时期的巅峰之作。
那一年,伦勃朗也才不过26岁。同样的年纪,“怪叔叔”梵高还在苦闷当着助理牧师,大胡子爷爷马尔蒂斯也还在一遍遍临摹着卢浮宫的藏画、在巴黎街头的咖啡馆写生。
市场的大获成功和业界的一致好评,让伦勃朗决定将这种风格继续探索下去。1642年,当时阿姆斯特丹的城市自卫队员“众筹”向伦勃朗定制一幅团体像,这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幅《夜巡》。《夜巡》成就了艺术史的璀璨,但却成为伦勃朗一生的转折点。500年后,读到这里仍让人唏嘘不已、五味杂陈。
这幅画虽然叫《夜巡》,但其实当时画的是“日巡”,是城市自卫队在白天集结出发前的一个场景。因为伦勃朗当时的光影设计,把主要的灯光打在了最前面中间的自卫队队长、副队长以及中间乱入的一个小女孩身上,所以整个大背景整体是比较暗的。而且过了多年之后,颜料颜色逐渐加深,看起来画得像是夜晚,索性后来的人就给它起名叫做《夜巡》。
为了这幅“众筹”的团体肖像画,参与的16个人每个人平摊100盾的费用。现在,100荷兰盾相当于人民币300多块钱,在17世纪,100盾应该也是不小的一笔钱吧,要不然这些自卫队成员后来也就不会跟伦勃朗那么拼命了。
无论是之前的肖像画还是团体画,伦勃朗从未失过手,巨大的成功让他决定在自卫队的肖像画中将自己的探索推向极致。自卫队长微张的嘴,好像刚发出命令,副队长衣服精美细致的勾边,满足了细节控的癖好;就算是暗影中的人,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表情和动作,戏份满满。但在当时,画中的人看到这幅画,估计除了前排最中央的队长和副队长,每个人心中都是大写的不!满!意!
大家费用平摊,为什么有的在明处,有的只能在暗影中;为什么别人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