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未来的诸侯汇聚上

作者:觅缘浮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幽州牧,州牧,一州之牧]这可是后面三国前期的时候,无数诸侯大佬们梦寐以求的位置。

在东汉王朝还没有正式灭亡之前,州牧,就是当地的土皇帝。

甚至是在灵帝亡了,董卓进京之后,州牧更是直接成为了那个州的最高实际掌控者。

后面的少帝,献帝上台之后,更是如此。

州牧一职,原先是称为刺史。

刺史制度形成于西汉汉武帝时,是当时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从而弄出来的一种政策。

当时汉武帝直接把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部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

当时郡国的太守、国相的俸禄是二千石,刺史的俸禄只有六百石,换句话也就是说当时的刺史的地位低于郡太守、国相等等。

汉武帝制定的这个制度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

因为刺史制度并未改变地方行政主要负责人。

地方的主要事务,主要还都是由郡守、国相负责。

由于郡国分割较小,各自都不可能形成对抗中央的力量。

刺史负责一州的监察,却不负责一州的军政,地位也低于郡太守、国相,所以刺史也不会对皇权造成威胁。

且刺史行使的职责,天生就与郡守,国相等当地官员对立,负责监督上述官员们的工作,以及贪腐等等。

且由于地方的刺史更换的频率比前二者都还要高,所以双方之间,很难形成联合,共同欺上瞒下的局面。

除此之外,如果刺史监察工作做的好,很容易被提拔为二千石的郡太守、国相或其他官职,因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很高,直接监督前面二者当成了是自己工作的最主要动力来源。

所以当时汉武帝提出的政策是好的,很适合当时的国内环境。

但是到后来,刘焉提出刺史改为州牧制度之后,瞬间就立马不一样了。

因为原本历史上,黄巾之乱平复一年多之后,大汉许多地方的黄巾又死灰复燃,隐隐又有了动摇大汉统治的迹象。

所以当时刘焉就适时的向灵帝提出了把刺史制度变成州牧制度,让州牧直接统管一州的军政。

而刘焉的借口,也是十分的简单,直接给灵帝说设立州牧,可以更好的直接及时处理州郡当地的事务。

就比如死灰复燃的黄巾,若是由州牧直接处理,不必经过上报中央这一程序,这样一来,就可以节省大把的时间,及时的把死灰复燃的黄巾扑灭。

灵帝当然知道刘焉提出这么个意见到底安的是什么心思。

想要反对,但奈何朝中的众大臣也都看到改刺史为州牧制度的好处,可以为自己身后的世家谋求利益,所以对此也是一力的支持。

其中就以四世三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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