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街头混迹多年的家伙早就从人退化成了掠食的野兽,各种匕首或是短刀,被磨得锋快的铁刺是他们人手必备的武器。而其中的很多早就沾染过了鲜血,甚至品尝过人命。
要不是雷蒙德每次都只是在边缘地带捡拾那些连流浪汉们都看不上的垃圾,要不是雷蒙德很谨慎的相隔很久才过去一次。他恐怕也早就凶多吉少了。
沿着横穿城市的河道,雷蒙德尽可能快速地向家的方向赶去。
聚集在河道两岸的流浪汉们大多对于这个枯瘦矮小的小鬼没有多大的兴趣,他们之中的不少甚至认识雷蒙德,更准确点说,是认识雷蒙德那个远近闻名的父亲,瘸子赫根。
就在这时,一阵阵刺耳的警笛声传入了雷蒙德的耳朵里。
“警察?”雷蒙德的脚步不由得一滞。
不管从任何层面上来讲,警察都不是雷蒙德愿意打交道的群体。况且,在雷蒙德的记忆里,自己家所在的街区已经有很久没有警察会造访了。这里原本居住的大多是所谓的家资殷实的中产阶级,有着相对丰厚的收入、体面的着装,可是这些中产也是最早被波及整个社会的可怕浪潮所摧毁的,他们早早就失去了工作和收入,也早在数年前就陆陆续续搬离了这里。现在,留在这里的不是像赫根、雷蒙德的这样的老弱病残,就是窃据在荒废住宅之中胆大妄为的流民。
而像这是这种已经彻底沦为不法者盘踞的街区,警察是很少会出现的。因为他们自己也清楚,自己在这里是不受欢迎的。
“应该是别的地方吧?”雷蒙德安慰了一下自己,又闷着头继续往家的方向走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就停在他家门前的车道上,一个警员正趴在车窗上用对讲说着什么,而另一个警员则环抱着双臂站在路口。他的身边赫然还有史密斯一家硕果仅存的几个邻居的身影。
“是雷蒙,哦,上帝,快来!”瘦高的拜伦太太首先发现了在转角处进退不得的雷蒙德,冲他摇晃着手臂,用嘶哑的声音大声嘶吼着,“快来,孩子,快过来。出事了!”
雷蒙德猛地一惊,怀中一直紧抱着的食物从空旷的外衣之间悄然滑落。像是一具被提线操控着的木偶,雷蒙德踉跄地跑了过去。
透过稀疏的人影,他一眼就看见一个自己无比熟悉的背影,此刻正趴在一滩暗红的血泊之中。
“上帝,上帝。”声音沙哑的拜伦太太快步走了上来,一把扶住了脚步虚浮差点栽倒的雷蒙德,“可怜的雷蒙,可怜的赫根,可怜的……”
雷蒙德失去了神采的双眸死死盯着那个早已僵硬在血泊里的男人,双唇无意识地抖动着。
“他就是雷蒙德?”抱着臂的警员走了上来,用冷漠的语气问道:“雷蒙德·h·a·史密斯?”
“对,对,是他,可怜的艾米丽和赫根的孩子。”拜伦太太轻轻拍打着雷蒙德单薄的身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