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南人仕于朝者,每当参礼既毕,必交手于背,作反接之状,虽(南人)贵官亦然,以示归顺之意”(曹春林《滇南杂志》)。不知实情的外来者还以为中国南方人喜欢背后手站立以示有“风度”,其实他们是被迫做反剪被捆状向蒙古人表示服从。
至于官僚体系方面,“元制百官皆蒙古人为长”。“故一代之制,未有汉人、南人为正官者”。各个部门“一把手”,不是蒙古人,就是色目人。在元一代,汉人为相的,只有初期的史天泽和后期的贺惟一(太平)两个人,而此种特殊,也出于忽必烈时代需要依靠汉人灭南宋和元顺帝时代内部平衡权力的“不得已”之举。至元二年,忽必烈下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为同知,永为定制。”除此以外,御史大夫“非国姓不授”,各道廉洁司也必选蒙古人为使,“或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始参以色目及汉人”(赵翼)。至于元朝各行省的蒙古人官长,多为世袭,形同封建,“同列(汉人、南人)莫敢仰视,跪起禀白如小吏”,实足的土皇帝架派。
蒙古人出身于奴隶制一般的低层文明,这就从“上层建筑”方面决定了他们对儒士的态度。游牧民族纵铁骑而来,摧枯拉朽一般灭金亡宋,自然“视南方(士人)如奴隶”。所以,“九儒十丐”,是那个文明沦丧、礼崩乐坏
时代最好的标签词(文革时“臭老九”一词正源于此)。
元朝对儒士的歧视,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的资料:其一是谢枋得《叠山集》中《送方伯载归三山序》中所述:“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曰:‘我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贵之者,谓其有益于国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贱之也。贱之者,谓无益于国也。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者。’”其二,是郑思肖《心史》:“鞑法(蒙古法令):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这种说法的“七猎(户)八民(农民)”,与“七匠八娼”稍有出入;其三,元人笔记《初学集》有载:“蒙古分民为十等,所谓丐户,吴人至今贱之”,虽未提及“儒”排第几,但证明元朝的“等级”分类肯定存在。
今人治史,好兴“翻案”来博取点击率和注意力。为此,不少人撰文讲元朝对儒士没有所讲的那么坏,他们所持论据,无外乎把忽必烈早期“优待”儒臣等摆出来说事,要不就是列举元朝中后期恢复科举等“仁政”。忽必烈利用汉朝文臣不必细讲。从科举方面看,元朝对科举制进行摧残,使得原金国占领地区长达八十年无科举,江南也有四十年左右没有开过科,直到元仁宗时才“装饰性”地恢复科举,其实也只有三年一科,到元亡仅仅开过十六科,每科七十多人,南人仅占其半。从这个数字可以见出,元朝一代,汉族士人能走上仕进之途至多五六百人而已,且终生沉沦下僚,完全是大元统治的点缀和装饰。
读书的士人,这些昔日的天之骄子,文人墨客,一下子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