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一个天天服毒,碰上事就跑路毫无担当的人,留他干什么?
别说什么为了保命,没有金刚钻,揽什么瓷器活。
反正不管怎么说,白鸿对这种人的印象差极了。
喜摇了摇头,白鸿的决定,除非是触及到了他的底线,要不然基本上都会无条件遵从。再说了也没必要为了这么一个陌生人去跟白鸿犟嘴。
这不是得不偿失吗?
“嫂子,有人写出来了!”
店门外,魏石举着一张纸大声地喊道。
“那我先去看看了。”白鸿笑道。
“去吧,我再去看看书,汤已经在锅里炖上了。一会儿等下市就可以喝了!”喜往上伸直了手,摸了摸白鸿的头。
轻轻揉着白鸿的脑袋,喜的脸却猛地一垮。
这姿势,实在是太羞耻了。谁家男儿摸媳妇的脑袋还得垫脚的?
说来也奇怪,自打他入博以来也就长了一寸有余。而白鸿本就高挑,现在又硬生生往上窜了三寸有余。以至于他又比白鸿矮上了一截。
白鸿自然知道喜这反应是为何,捂着嘴一声轻笑:“晓得了,我的小丈夫!”
听到这称谓,喜的脸又黑了几分。
不行。
他决定了,一定要好好学习。
书中能有这么多古怪的知识,说不定就有哪本书上写着怎么长高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已经在超市里买了纸的人回去以后直接大肆宣扬。与琉璃杯一样,超市中的纸再次在咸阳城刮起一阵狂风。
纸甚至已经成了文人中彼此攀比的一种物件了。要是谁还在用竹简,甚至就算是价格远胜纸的丝帛都是要受到嘲笑的。
而还有一批人,无论走到哪都会受到来自识字之人的仰慕。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备着两件套——脖子上用绳子挂着一支短毫,腰间也不再佩玉了,而是成了一块两个拇指大小的墨块。
走路时,一手有意无意地端起,顺带撩起衣,露出腰间的墨块。到人多的地方,还会特意攥起笔,用手指肚细细地顺着上头的笔锋。每到这时,总会引来众人的一阵惊叹。
现下,超市虽然已有笔墨,但是却还没有售卖,时间待定。这时候能用上笔墨的人,都是写出了能让超市东家满意诗作的才子。
对于这种人,咸阳城中有一种称呼——墨客。
相传这称呼还是那超市的大东家、当今秦国公乘、传说中能以一敌万、圣人喜最开始叫的。慢慢的,这称呼还真就传开了。
甚至不过两三天,走路端着手都成了一种潮流。也没男子佩玉了,随意找上一块木头漆成黑色挂在腰间。墨客成了引领大秦风尚的一群人。
而且每天都有人到超市随意买上一些东西,只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