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早晨,空气带着一丝淡淡的甜味,那种除去了所有气味的香甜。江夕烨躺在床上,任那丝清甜挑逗着他的鼻尖。他在享受,他回忆着,一年前她也带着这种清香,不是吗?江夕烨的嘴角缓缓略起了一个弧度。
他翻身下床,将昨天所有的不愉快都抛在一旁,他只需去墓碑看一眼,然后松开思想的缰绳,任他在这边桃源奔腾,转向墓碑的途中,江夕烨悄悄拨开翠绿的树枝,新芽上的露珠沾湿了他的衣襟。
林间的慢雾缓缓铺开,有时甚至望不到十米开外,这时的森林像一杯浓咖啡,雾是浓稠的化不开几分,这,是令人心神俱畅的。虽然浓稠但毫无压迫感,清新的空气进入了人们的鼻腔。前方的未知又等待着人们去探索,给人以好奇,给人以神秘,十分令人心神舒畅。
天间,哦不,根本望不到天,却能看到光芒洒下,太阳在云中时隐时现,总感觉自己与天融为一体,不见东西,但江夕烨还是凭借自己的经验悠到了墓碑旁。
雾中的墓碑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就是最死寂的东西。但在江夕烨看来,这是最有生机的东西。
“在世界看来,人只是大漠中的一粒渺小的沙粒,在人眼中,世界又何尝不渺小?”
他太主观了,太唯心了,但又怎样呢,江夕烨注定是个寻梦之人,他心里那片希望,却又从来没有熄灭。
“为什么我渴望改变,但我又惧怕改变,就像有钱的癫佬——没事找事。”
他一笔一笔留下墨迹,这本日记,他写了整整四年,日复一日,对他自己倾吐着内心。白云飘过他的头顶,带来了一阵阵轻风,江夕烨张开双臂,迎接他所爱的,让风带走所有的不快,他所厌的,终将消散。
在密林深处,一种不知名的恐惧降临在生灵的头上,蚂蚁和它的族人察觉出了危险,他们生来就有这种能力。蚂蚁用脆落的神经感知的危险来临的方向,用他们那不足两分钟的记忆寻找的回家的路,路迷失了。他们惊恐起来,四下逃窜而去。枝叶的茎开始蔓延出一种不正常的黑色,那种黑色侵蚀的这株小草,缓缓袭上枝头,植物颤动了一下,像是做着最后的呻吟,生灵无望地被吞噬。
此时的植物虽然保留着原来的样子,但就如一座雕塑,被抹成了炭黑,无人去触碰它们。森林里的生灵嗅到了死亡的气息,四下逃散而去。刚刚那株植物散发出淡淡的黑雾,空气中突然充满了压抑,黑雾带着刽子手一般的轻柔,一种摄人心魄的轻柔,缓缓的侵蚀着周围。
蚂蚁和他的族人慌不择路地逃窜而去,并在与危险相反的方向,他们希望安定,却又总在奔波,他们记不清这个地方他们是否来过。黑雾侵蚀了周围的空气,势头愈来愈猛,蔓延的速度越来越快,落叶还没落到地面就变成了一片黑色的叶,坠下,断裂。它迅速攀上了树的枝干,蚂蚁和它的族人并没有逃过此劫。在黑雾弥漫的中心,生命渐渐停止了呼吸,恐惧还在蔓延着,死亡仍在蔓延着,雾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