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轻抚,偶尔有虫豸鸣叫的声音响起。斯维因站在岗哨上,目光炯炯的望着灯火稀疏的瓦尔迪斯城。
不愧是拱卫皇都的卫城。死难了这么多诺克萨斯的大好男儿,泼洒了那么多鲜血在它的脚下,却丝毫没有撼动它!
斯维因的心里不免生起了几丝焦急。他可不想自己接连两次出征都是无功而返,这样的遭遇,写在一个诺克萨斯人的人生记录里,是非常容易招致嘲笑的!
“父亲究竟在等待什么呢,看他成竹在胸的样子,又不像是在诓我。”
想到自家父亲在部曲请求攻坚,无情的一票否决时,那笃定的笑容,忠诚的哨兵不免陷入了沉思。
他的身后,响起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斯维因,元帅找你。”
德莱厄斯说。
这个来自贝西利科山里的猎户小子,正在飞速的蜕变成为一名合格的,不,优秀的诺克萨斯军人。好事的士兵甚至给他取了一个专门的绰号,叫做‘血披风’。因为他的斧头常常将人砍做两截,飞溅的敌人鲜血就成为了他背后大氅的最好染料!
拥有自己名号的士兵,在诺克萨斯的军人当中,已经可以算得上非常稀有的精英了。他甚至曾经一度率领强卒登上过瓦尔迪斯的第一道城楼——虽然不到数十息的时间,就被密集的攒射给驱逐了下来。
“是,血披风大人!”
斯维因难得俏皮的回答道。德莱厄斯捶了捶他的肩膀,露出了沉稳的笑容。
“元帅大人!斯维因报道!”
站在中军大帐外,斯维因大声的通报道。
“进来吧。”
“是!”
刚一撩开帐门,斯维因就闻道了一股迷人的香气。紧接着,一个妖娆的身段就印入了他的眼帘。因为撩门帘的那一瞬间,人会不自觉的低下头颅,再抬起来,视线恰恰好的,就落在了眼前那个浑圆的臀部上头。
“怎么样,好看吗?”
那个身影慢慢的转了过来。她的脸上带着银白的面具,面具上头画有一朵黑色的玫瑰。面具之下,唯一露出的两只眼睛,正用挑逗的眼神认真的盯住了斯维因。
内阁参谋,乐芙兰,诡异的出现在了远隔千里的军营当中。
被调戏的斯维因僵立在原地,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
“女士,不要戏弄我的儿子了。我们叫他来,是要办正事的。”
杰里科走到了沙盘的旁边,丝毫没有介绍两个人认识的打算。
斯维因低着头也走了过去。
“女士…”他在心底喃喃道:“苍白的玫瑰吗…?”
“这次出征之前,女士就找到了我。她告诉我,这是我们彻底征服德玛西亚的一个绝佳机会,但是我们需要一个得力的人才,去完成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