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另一条线索

作者:出云的卫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一千多年竟然没人发现。你看看现在朝中衮衮诸公,你看宰相们议事,你看看御史的弹劾。你看看周兴之流办案。无不是信口胡言。我的天啊,你这本书就是指路的灯塔啊。卫星,你一定要听我的。今年虽然停了科考,你不必丧志。我有准确的消息,科考必然重开,不是今年就是明年,你必须要下场一搏,我知道军功可能让你到更高位,但那没用的,对教化世人是没用的。没有那个士大夫会听个兵头讲论语的。”

陈长史不希望我带兵打仗,让我辞去参事一职,在家好好备考,最晚明年下场科考。他对我期望很高,希望我能在大唐推广逻辑学,让大唐人掌握逻辑工具,让朝堂不再是蛤蟆坑。

所谓三段论,简单来说,这是一种以“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为结构的逻辑推理方式,其基本逻辑是:如果a类对象全部都是a,那么,它的部分也必然是a;如果a类对象全部都不是a,那么,它的部分也必然不是a。

比如著名的“苏格拉底三段论”:大前提: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所以苏格拉底是要死的。

或如下例所示:

所有的鸟都是有羽毛的,

燕子是鸟,

所以,燕子是有羽毛的。

在这个三段论中,一共有三个性质判断,其中两个性质判断作前提,一个性质判断作结论;这个三段论中共有“鸟”、“燕子”、“有羽毛的”三个变项,其中每个概念都出现两次。

那么我们来看论语:

子曰: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

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

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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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论证,但是有前提,结论省略了。

省略的结论是:

可与言,则与之言;

不可与言,则不与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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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则失人。

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则失言。

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所以,

可与言,则与之言;不可与言,则不与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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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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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这段话,可以看成一个论证。

第一组前提:

近之;则不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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