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混饭吃。
人的本性本质上就是有奶便是娘。
对于第一类人而言,他们并不忠诚高贵的血统,忠诚于变法国君与权臣也不过是国君与权臣给了自己参与政治的权力与实现抱负野心的机会,辛筝最喜欢这种人。
第二类和第三类因为血统的缘故有重新跻身贵族的野望,奈何现实骨感,除了个别精彩绝艳又有机缘的特例,大部分人最终会认清自己原来是个普通人。辛筝也喜欢这种人,现实会教他们放弃不切实际的白日梦,脚踏实地的选择最有利的。
虽然写了信,但辛筝也没抱太大希望,人心是贪婪的,不到最后,没人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与心中的白日梦,而且某种意义上她算不上纳贤的明君,每年的开门红节目足够让她在士人中声名狼藉。
不过没关系,等她断了那些人其它的路,他们一定会选她。
然而,不足一月便有四十余城献上降书,不占而降,其中大半是贵族,倒不是因为官吏们不如贵族有觉悟,而是穷桑国的变法不深,游士官吏数量远不如贵族。
辛筝讶异不已,这么好说话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亲缘,辛筝对党大夫有感情的,但亲情它比不上权力与江山。如果亲情与权力不冲突,她会是一个孝顺的女儿,如果冲突,只能说党大夫选择了体面的服毒自尽,没让辛筝走到搞死辛襄子后再搞死她凑个父母双全的地步。
ps:为什么我越写越有种自己在写反派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