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第二十条

作者:黄粱梦庄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您说呢?邹拳王知道?他以前就是业余拳击冠军,奥运拳击也是业余拳击,所谓的职业拳击只是更加商业化。”

“哦,你继续。”

“对拳击手而言一秒四拳不算什么。”说完,薛林连出四拳,发出「唰唰」的破空声,“只要位置对,打普通人就是一拳一个。”

阚队皱起了眉头。

“哎?您可别瞎想!”薛林急了,“我的意思是他打哪都行,用重拳打心脏能当场把人打死,用刺拳打下巴是伤害最轻的选择。”

“就没别的地方?肩膀不行吗?”

“老大,四个人呐!除非下重手把锁骨打断,否则谁敢保证对方必然丧失反抗能力?这要是被抱住,后面那孙子还拿着刀……”

“五千字检查,下午给我!”

阚队说翻脸就翻脸,他这手下各项技能都挺好,历次警队大比武也没少给局里争光,就是嘴上没个把门的,而且还屡教不改。

“队长,您这是卸磨杀驴啊!”

“少废话,要不再加五千?”

“别、别,我写、我写……”薛林哭丧着脸,打定主意要赖账,让他跑五千米没问题,写五千字的检讨?那还不如一枪毙了他。

阚队挥手撵人,一回头,烟没了。

“这小子!”他打开抽屉又拿出一包,顺带翻开那本边角都快翻烂了的《刑法》,尽管早已了熟于心,但他依然逐字逐句的对照。

随手一翻,第二十条。

……

“于总,情况对我们很不利。”

首都某家着名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件的律师向煤老板电话汇报进展,老于闻言一愣,旋即恼怒不已,冷笑道:“说,加多少?”

律师苦笑,没办法,土豪就这态度。

“于总,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耐着性子解释:“于鑫先生之前已经犯了寻衅滋事罪,只是没造成严重后果、对方没追究……”

“那是我闺女,家里人吵架,追究个屁!”

“总之,于鑫先生与对方发生矛盾在先、带人到京泰龙国际酒店在后,有明确的作案动机,而且110指挥中心还有电话录音。”

“录音?录啥了?”

“我放给您听……”

半分钟后,老于郁闷了,儿子嗷嗷乱喊「上刀子」,闺女都提醒了这是首都、不是自家矿场还不消停,反倒骂闺女是婊子养的。

你妹妹是婊子养的,老子是啥?

养婊子的龟公?

“程律师,您再给想想办法,看能不能通融融通,怎么说我儿子都是受害者,八号就结婚了,总不能让他在局子里办婚礼?”

老于在「想想办法、通融融通」上加重语气,毕竟是亲儿子,再郁闷也得先把人捞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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