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销售单价500美元/平方米,销售价值50000万美元。
4、销售商务办公写字楼:45万平方米。平均销售单价600美元/平方米,销售价值27000万美元。
5、销售购物中心及商业街商铺:40万平方米。平均销售单价800美元/平方米,销售价值32000万美元。
6、销售酒店物业5万平方米。平均销售单价1000美元/平方米,销售价值5000万美元。
项目总体销售价值为36.4亿美元。
(四)项目营销总承包方案:
薛美凤牵头,欧阳风行、黎小虎和董蓝参加对兴海隆、新世纪和中港项目等三个项目的销售和招商进行承包。在承包期间,承包组负责金盘公司营销总部的管理。
承包条件:
1、项目方提供公司营销总部管理费总支出美元/月,共12个月。该费用由金盘公司承担。
2、项目方提供3000万美元营销及广告费用。承包提供《项目推广执行方案》,费用由项目承担及控制。
3、项目方给承包方提供销售佣金为销售额1%;招商佣金为年租金收入的10%。
4、在佣金分配上,佣金收入的15%上交金盘公司作为管理费。85%的佣金由承包方负责进行分配。承包方在领取应得佣金时,提供税务票给金盘公司做账。
5、承包期:1978年6月15日至1979年6月15日。
6、承包目标:在承包期内兴海隆、新世纪和大陆新华的销售及招商均到达预计销售量的90%以上。
销售目标:(1644+2131+36.4)x90%=3811.4x90%=亿美元。
招商目标:(29200+94250)x90%=123450x90%=111105万美元。
承包组代理佣金可分配收入为:
(34302600x1%+111105x10%)x85%x94%=28,万美元。
(五)金盘公司物业管理及营运经营方案
物业管理费收入预算:
1、兴海隆项目商铺:1800万平方米x美元/月x12月=3240万美元/年。
2、兴海隆项目住宅:80万平方米x美元/月x12月=96万美元/年。
3、新世纪项目商铺:1000万平方米x美元/月x12月=3600万美元/年。
4、新世纪项目住宅:300万平方米x美元/月x12月=720万美元/年。
5、新世纪项目办公:80万平方米x美元/月x12月=240万美元/年。
6、新世纪项目停车场:200万平方米x美元/月x12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