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刁南革职

作者:腊月的十七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轻发落。若是还有心思敢隐瞒什么,哼哼!”

麻二连连叩首拜谢,他现在对李易既惧且怕,谁能知道这么一个年轻人竟三两下破除了刁南的诡计?

简直太可怕了!

麻二知道胡说定然会被李易看穿,只好竹筒倒豆子一般将他所见证的事情一一说出。

这一来,李易终于清楚了这案件的始末。

原来,在昨晚的三更时分,也就是子时(夜晚十一点到一点),麻二喝赌了一整天后,醉醺醺地回了家。

谁料,经过一片烂泥地,眼看着就要到家的时候,他忽然被什么东西绊倒了,起身一看才发现,竟是一具男尸!

麻二吓了一跳,但他胆子却也不小,他试了试那尸体已然凉透显然是不活了,便鬼迷心窍将尸体上的财物搜刮一番后偷摸回了家。

回到家之后,想起那具男尸,他夜不能寐,又想起向衙门通报命案官司有赏,他便更加兴奋了。

于是,在卯时一刻他便早早起来,伪装才发现男尸来向衙门报案。

至于麻二后面为什么改了口供,那还是因为县尉对刁南和楚平说的一句话:谁先破此案谁为捕头。

所以,就有了楚平先前来找李易的一幕。

而刁南却不似楚平,他觉得这案子看起来像是劫财案,劫财案这种凶手即兴起意的案子很难捉到凶手,因为凶手与死者多半没有直接联系。

他倒是还有自知之明,觉得自己根本捉不到凶手,僵持下去说不定会被楚平占去便宜。

所以,他想了一个“妙法”——栽赃嫁祸。

至于人选,自然是住在西城且为人懦弱的柳河了。于是,他对麻二威逼加利诱,迫使他改了口供。

麻二这种青皮平日里最怕捕快,再加上还有刁南的赏,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这才有了李易和楚平来到衙门后见到的这场景。

麻二说罢,自怀中取出一个翠绿色的玉镯呈上:“大人,小人真的是受胁迫的,本来只是想讨个赏,绝无歹心!除了这镯子和放在家里自死者身上摸的二两银子外,小人再无隐瞒了。”

这玉镯便是麻二自死者身上搜来的物什,他原本还想眛下,可李易这般神算,万一被他算出自己的心思,只怕会数罪并罚。

李易不动声色地接过玉镯,心中哭笑不得,他又不是神,麻二若是不说这玉镯之事,还真的没有人能想得到。

现在倒好……

李易打量了玉镯两眼,便递给县尉道:“大人,既然死者身上有此物,且麻二在死者身上摸了二两银子,那么此案很有可能就不是简单的劫财案了。”

县尉连连点头,随后又拧眉道:“可如果这样的话,到底是谁杀害的死者?当真不是这麻二害的人?”

麻二吓了一跳,又是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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