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甚至颇以为傲。
可是在父亲去世后,她总是被一些男人用奇怪的眼神打量,那时候她便明白长得好看对她而言弊大于利,因此她常以姜汁抹脸,让自己看起来土里土气。
也就是会见那位未婚夫婿之时,她才擦去了这姜汁,要不然那男子又岂会一见倾心?
可那位未婚夫婿喜欢的终究只是这幅皮囊,全然不管自己的志向……
想到这里,甘慈不禁将拳头握紧,她低头沉思良久,忽然昂首一笑:“楚平,李公子,我们去衙门吧。”
因为脸色蜡黄,她笑起来并不好看,可她那双眼睛却满是神采,盈盈动人。
李易莞尔一笑,像甘慈这种心里有抱负的女子是不会被困在那一纸婚书上的,只要她想明白了,就再也没什么能拦得住她。
“那甘姑娘决定如何回复那位男子?”李易问道。
甘慈一听此言不禁泄气,她其实不善交际,尤其是对一位心慕自己的男子,拒绝的话似乎不太好明言。
“李公子可愿教我?”甘慈直勾勾地盯着李易。
她发现这位李公子的想法很是卓尔不群,在这个普遍教女子相夫教子的年代,劝女子为自己而活的人简直就是一朵奇葩。
因此,她下意识就想向李易取精,啊呸,是取经。
李易沉思片刻,缓缓道:“既然你那位未婚夫婿以字谜表达自己的意思,你不妨也回一道字谜。”
甘慈眸光闪烁:“那我们,回什么好呢?”
李易嘴角一抽,明明是你回,怎么变成我们了?
不过,到底是在女孩子面前显摆的虚荣心作祟,他举起毛笔,慢腾腾地写下了五个大字:吾不如子房。
“噗嗤。”甘慈忍不住笑出了声。
李易奇道:“这回你猜出什么意思了?”
甘慈脸色微红,她摇摇头:“我……猜不出……”
“那你笑什么?”
甘慈不说话,只是又取了一张纸,抬起雪白的皓腕将“吾不如子房”五个字誊写了一遍。
见到那莹润如玉的白嫩小手,李易不禁笑道:又是一处伪装的破绽!
低下头,李易见她笔迹娟秀整洁婉约,再看自己那宛若狗爬的字,顿时醒悟:她嫌我的字丑!
李易有些害臊也有些气不过。他一个现代人,哪里会写毛笔字?有其形认得出就够了,何必要求那么高?
虽然有些不忿,但甘慈的字确实好看。虽然说“字如其人”并不符实,但是见到一手好字确实是比见到一手烂字会让人心情好的。
李易哼了一声,上前两步将甘慈写好的字卷好塞进袖中,然后指着自己的狗爬字迹说道:“把这个给他。”
甘慈一呆,随后明白了李易的意思。反正是要表示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