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蛮荒的远古时代,古人们在地球上,抬头看到了璀璨星空。
后来,人们出入文明,开始用天上的日月轮换、星星点点来指认方向、划分季节、占卜凶吉。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人们觉得地球是宇宙、万物的中心。
那时的人们,穷尽自己的一生、以及他们前辈的一生、再加上他们若干后辈学者、观测者的一生,来观测日、月、金、木、水、火等诸星的运作规律。在细胞组成的肉眼可见的极限下,在反复观测、反复修正的观测数据下,那时的人们使用自己最好的数学工具,创造了复杂、精密、完备的地心说。
逆行……本轮……均轮……这些名词虽然已经永远地成为历史,但却不应该被我们忘记。它们是错误的吗?它们当然不是正确的,但它们却代表了那时人类观测条件下对宇宙的最好诠释。所以,尤得塞斯、阿波罗尼奥斯、亚里士多德、克罗狄斯·托勒密的相关理论,依然同样值得我们来永久铭记。
此时,宗教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并不是后世很多人认为的那种笃定某种神学体系后,强行保守地用一切自然现象来赋予宗教本身崇高的意义。相反,从原始人类开始对自然有认知以后,由于各个时代对自然科学理解深度的不同,往往会出现自然崇拜、拜物教、多神教、一神教、古代哲学等多种形式的信仰体系,而这些体系几乎都是为不同时代的人们解释自然现象,并在这些体系中提出一种或多种自洽、合理并且可以被多数人所接受的世界观。
例如:亚伯拉罕献祭儿子以撒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族人得到一个可以托付的信仰,而这中间涉及到人们能否对一种哲学或是信仰形式信任的问题,用自己最珍爱的对象来做测试的载体,无疑就可以说服自己,说服民众,说服他心中的上帝。
根据丹·西蒙斯先生在《海伯利安》中对“亚伯拉罕难题”的理解:一开始,在人类即将踏入文明的那个时期,人类因为自身知识不够,而同时生存的需求让人类需要对某些切身事物作出一些自洽的解释,或是提出一种合适的理解方式。这个时候,原始的自然崇拜,偶像崇拜,或是一些原始的宗教就产生了。具体例子,比如火,比如闪电,比如生死等等。
后来,当原始宗教在两河流域周边的地区逐渐发展,成为闪米特一神诸教源头的时候,可能人类对信仰,对宗教的需求已经不限于上面所说的,解释一些自己无法理解的自然现象,或只是对某些行为的合理性作出一些背书。这时候人类对信仰和宗教的渴望,我觉得更开始向着可以引导人们可以建立社会秩序,建立社会基本法则等等方面去发展。
而为什么要建立社会秩序?从我们后世的观点来看,建立一定程度的制度,即便是现在看来野蛮的奴隶制,或是那些用贝壳或是用其他东西代表的货币,也是一定程度上让社会整体交易成本降低,从而让对物质本身有依赖性的人类族群,可以更好地从事创造更多物质的生产或是其他活动。从这一点来看,如果开始踏入文明初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