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兰说:“其他员工态度怎样我们需要了解。我估计,入职已经超过三年的人普遍有一定经济力,愿意拿出些积蓄来参与这件事。
至于三年以下,有没有这个能力是问号。但朵拉的问题很有意思,我们是集团整体打包发股,还是仅仅智心网或为主?
是只能参与所在公司,还是可以跨公司参与?这些我们得有个说法。只有定下这几个问题,我们才能向员工做详细说明或解释,整件事就更有信服性。”
“还有,现有的合伙人怎么办?合伙人和持股员工有什么区别?合伙人会议还要不要存在……?”
这是娄总的责任范围,他理所当然地提出疑问,而这也是今天请他来参会的主要原因之一。
“迟总在其它公司主持过类似的股改,您有什么看法和建议?”魏东转过头来。
迟小欢似乎已经猜到会问道自己头上,她笑着扶了下眼镜框:“我这次去德国看女儿,就他们那边的合伙人制度和股权制度和几位工商界的长辈做了交流。我觉得还是很管用的,给了我不少启发。
猎头业务在形态上与地产、机械、化工等传统企业都存在较大差别,它是人的企业,脑力劳动密集,轻不动资产、重信息资产。
在创立到成规模的道路上,合伙人制度有效解决了资金及初期生产资料准备的问题,同时对技术传承、业务拓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但是像智亚这样已经发展到猎头业务为主的大型招聘服务企业非常少见,而由咨询服务转型为互联网在线平台的就更罕见,甚至……找不出完全相同的前例。
通过此前智心网由智亚剥离、上线试运行至今积累的经验看,互联网不仅要求周边辅助机构同样对应敏捷、反应迅速,而且还需要组织上更灵活、适应性强。
这和传统猎头的管理方式产生了冲突,因为后者就是为维护整体、稳定运营,最大限度发挥已有资源潜力而存在的,它不允许经常性的变化,当然也就没有所说的灵活的组织和适应性。
所以互联网企业基本都是股权制,而没有采用合伙人制。
此前,我们已经完成了对集团和智亚猎头的管理区分和工商注册。
限制从隶属关系上来说,智亚猎头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地位与智心网相同。
目前所有合伙人都属于智亚猎头公司。在智亚,除去娄总这样创业初期的老合伙人,就是后来陆续加入的新合伙人。
按规定新合伙人需要缴纳一定入伙金,并享有相应比例的分红权。
当年老韩总在时前后三次融资,共拿出了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包括他和另外三位自愿退出的合伙人持有的部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五就成了其余合伙人的分红池,至今这个比例未变。
也就是说,智亚猎头公司三成的年利润是由五十七位合伙人分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