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也省了事,哪一个骑出了问题就找哪一个旗的旗主,而且任命旗主的权利在朝廷的手中,一旦你的行为有悖于朝廷,朝廷就会把你替换下来。皆大欢喜,所以这项政策推行得意想不到的顺利。
黄浩在通辽城一直忙的脚不沾地,重新划分了牧场和各个旗的势力范围。总算是处理完这次叛乱的善后事宜。
黄浩携萧麒回到沈阳的时候,已经到了建昌三年的七月。回到沈阳后,黄浩并没有放慢改革的步伐。他在以黄存为首的群臣辅佐下,同时处理诸项大事。
说来好笑,最关注聊过,动向的是那些大唐的北方藩镇。那些等着看辽国笑话的大唐藩镇们,曾幻想着大辽朝廷自此一蹶不振,他们好继续安心做土皇帝。可惜他们的算盘落空了!波及到原渤海国的叛乱很快就平定了下来。
硝烟尚未散去,黄浩的改革利剑就已朝再度刺来,将草原各部分别编入八旗,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新的管理体系,再加上经济手段,可以预见,今后很长的日子,辽国和唐朝的边疆会安定下来。
黄浩把精力放到了处理内政上面。这些年,经历了登辽的政改试验,他将登辽司法权和行政权的改革措施进一步在全国推广,针对唐朝藩镇弊端的三大纲领的第一步“削夺其权”已经初见成效。为了巩固改革成果,朝廷又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首先是对从渤海国旧官僚手中收回来的司法权进行梳理。
黄浩曾经在登辽规定,上报中央的案件一律送交御前审查。但随着原渤海国地方司法权的收回、疆域的扩大,上报到朝廷的案件越来越多,黄浩不堪重负。
建昌四年正月,黄浩下诏:今后诸州府报上来的案子,一律交给大理寺审断,然后由刑部复核,恢复唐朝旧制。接着是收回地方人事权。黄浩规定,包括各旗主在内,各府、州、县官员不得再自主招聘幕僚,幕职人员一律由朝廷委派,将地方用人的权力全部上收中央,进一步摧毁将来出现藩镇的执政中枢。
三月,黄浩又下诏,规定各府、各旗的第一人——掌书记不得由初任官担任,而必须由历经两任的文学之士担任。这里解释一下“任”。因为辽国大部分采用的是唐朝的官制,任是当时差遣、职事官的除授单位,任内除掌握相应的权力、负责相应的工作外,也享有相应的俸禄、权益。满任后,相应的工作就要停止,而且也不给俸禄了。
这时,官员要等待朝廷人事部门授以新的差遣或职事官。一任的期限因差遣、职事官的不同,或时代不同而异。有两年、两年半的,甚至还有四年的。任是重要的官资,许多差遣、职事官,必须满一定任数才能担任。
这样一来,辽国朝廷剥夺了地方官员自辟幕僚的权力,掌书记当然也在其中。但改革并不止于将人事权收回,还要保证这项权力能够合理运用。掌书记是各州府、各旗的幕僚长,其人选对地方政治的好坏有巨大影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