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宅斗指南(重要重要重要)

作者:闲听落花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心情,大家自行脑补吧。

舟子回报,柳七官人隔天大宴宾客,请月仙小姐过来唱歌助兴,却让这个舟子换了身好衣服,装作宾客坐给客人堆里给月仙看,柳七官人喝了几杯酒,说要念首诗给大家听,就念了上面月仙小姐写的诗(他怎么得来的这首诗?这一点,书中没交待)。

原文描写月仙听了这诗,惶愧,羞惭满面,安身无地,低首不语。

柳七官人散了宾客,文中就说月仙小姐跪在柳七官人面前求道:“相公恕贱人之罪,望怜而惜之,妾今愿为侍婢,以奉相公,心无二也!”

柳七就这么得手了,玩了三年,任期一满拍屁股走人,所谓‘到今风月江湖上,万古渔樵作话文’,成就了一段佳话啊!

这是宋人写的关于宋人的话本。至于其它的,苏东坡拿妾换马啦,辛弃疾为感谢给自己治病的大夫,把自己的妾送给大夫啦等等,都展示的明明白白,妾,就是个物件儿,比妾还低贱的婢就更不用说了。

宋人看待男女关系跟我们现代人差异极大,比如一个男子,妻死后没再娶,这就是重情忠贞的表现,至于他纳了十个还是八个妾,这个是不管的,只要不娶,就是对妻子忠贞。穿越女们如果要求古代男子现代意义的忠贞、从身到心从一而终,就只能祈祷碰上司马光、王安石或是岳飞这样的稀世之宝了。

宋代的妾和婢女,除了整个人买过来,还可以零星着买,叫‘典’,就是买上几个月或是几年的使用权,就跟租房子租别的东西一样,甚至可以按月支付钱或米粮,宋代有个叫梁居正的,有个妾姓郑,就是典来的,每个月,梁居正付给郑氏父母三千五百钱,这个郑氏还给梁居正生了两个孩子,要是哪个月梁居正不想付钱了,郑氏就得被父母领走。有个叫高文虎的,用每月一斗米的价格典了个妾,这个妾还识文断字,能弹会唱,而高文虎已经六十七岁高龄了。

因为女儿可以卖,可以典,所以有不少人家生下女儿很高兴,从小就教她们读书识字,吹拉弹唱、歌舞女红,长大了好卖或典给富人家做妾,这在当时的苏杭一带相当盛行。

妾和婢虽地位如此低下,朝不保夕,那妾和婢生的孩子呢?

7、嫡庶是一家

宋代的嫡出和庶出有什么分别吗?区别肯定有,但律法上的区别已经没有了。自唐以来,父系的力量得到极大加强,一个家庭里面,子和女因为生母的不同而在家庭和社会地位上的巨大区别已经缩的极小极小。

这种差别的消除主要来自法律,<唐律疏议户婚>和<宋刑统户婚律>规定:“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古代的律令用词也是极其严谨的,这里说‘兄弟’,就是不分嫡庶,只要同父所出,皆为兄弟,若分嫡庶,则会称‘嫡子’和‘嗣子’,有时候庶出子也称‘别子’,从这一条就知道,在财产权上,庶子和嫡子权利相同。除了法律,宋史里所记恩荫等条款,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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