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依赖政府补贴;政府的隐性担保可以让企业大量借款。大多数融资平台的主业是工业园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先由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之后交给政府招商引资,能否成功取决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营商环境,中西部市县,大多依托民营企业一二级开发,产城结合用房地产的盈利反哺产业园区,为保护这些民企的盈利,政府通过购买企业服务,以产业发展服务费的名义来分出部分税收收益。政府付费使用私营企业开发建设的基础设施,称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海外早已有之,中国特色在于:项目多,规模大;“社会资本”大都是融资平台公司或者其他国企,而非民企。现实世界中没有定义,只有现象,只有环环相扣的利益关系,只有一系类合约安排,简单的政府—市场二元论,没什么用。
政府将未来的土地收入资本化,从银行和其他渠道借入了天量资金,这便是地方债,只要投资和建设能够持续经济增长,城市便会扩张,地价便会上涨,地方债便可以偿还。地方债爆发于2008—2009年为应对从美国蔓延至全球金融危机的“4万亿”计划,这些债务至今仍未完全化解,还存有风险。政府要想在城市建设开发中引入银行资金,要解决三个技术问题:政府不能直接从银行贷款,需要一个能借款的公司;城建开发项目要捆绑在一起,以赚钱的项目带动不赚钱的项目;依靠财政预算收入与土地有关收益共同还债。城投公司应运而生。2003年后,以土地增值收益作为贷款还款来源,而贷款来源起初主要是国开行,但2008年“4万亿”财政金融刺激后,城商行在贷款规模上与国开行、四大行平起平坐。城商行由地方政府控制,以提升招商引资竞争力,但城商行资金大都来自短期存款,与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的中长期贷款不匹配,且存款来源不稳定,自身技术薄弱,这都为贷款带来了风险。除银行贷款外,城投公司还可通过城投债融资,发行债券相对于贷款的好处在于:可以分散风险到广大投资者;可以交易,通过价格和利率变动反映市场对风险的看法。但城投债并没有,它主要被商业银行持有,有政府隐性担保,是个低风险高收益的怪胎,对债券市场发展影响很大,积累的风险也不小。地方债占gdp的五六成,其中三四成是隐性负债,而地方政府借的这些钱主要投资在了基础设施项目上。由于有地方政府在背后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只要能还上利息和到期的部分本金,就能靠借新还旧来滚动和延续其余债务,但即使这样,也得靠政府补贴才够,一旦经济遇冷,地价下跌,政府也背不起这沉重的债务。2010年开始治理地方债务,重要改革有四:债务置换,即用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替换一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的银行贷款和城投债,可以降低利率,减少利息支出,缓解债付压力,改善资本市场配置资金的效率,为项目建设注入长期资金,降低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提升信用级别,限制债务增长,规范借债行为,限额不能突破,但比较僵硬,不够灵活;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厘清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剥离其为政府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