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五节市井小民

作者:蓝猫blct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我们这都是在外面讨饭吃,上顿下顿的人,冬天来了,没有办法,手头上没粮食。种田的应该还过得去吧?”乐正绫试探性地问出这个问题。

当即就有角落里的几个亲戚务农的人向她们否定:

“种田的要是有粮,那田还至于让人抵了去?”

“现在的田赋这么多?”天依问道。

“你们俩真的是做奴婢做惯的,不知道外面事情。”那几个认识破产农夫的人介绍道,“这田种下来,就那十多亩地,一亩不遇着荒年也就收三四石,加上田赋、口赋、算赋,这丰年还好,可近几年又是天灾又是养兵,这杂赋是一定要交啊。再是婚娶、病死,总要出粮。不够交的时候他们就只能跟族里借贷,借了又还不起,只能把田给抵了。有几个兄弟就在给族里佣耕还债呢。”

“原来如此。”二人默然。

“乡下的做农民,哪有你们做奴婢好哇!”他们叹道,“只要主人不出什么乱子,你们每月是旱涝保收,不用看天吃饭。不用看天吃饭,主人就算打打你们,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是人笨拙,长得也不好,人家也看不上。你们要能卖到下一家里,还能过上好日子呢。”

这席话说得让天依立马就想起来晁错的《论贵粟疏》。“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给人做奴才本来是一种极贱的生路,没有自己的自由,人身控制在主人的手里,但是现在到霸陵乡下走一遭,反倒乡下人都羡慕起奴才了——不过当小农的土地被抵债,成为佃农以后,他们同雇主之间建立了人身依附关系,确实也就是做了事实上的奴才也。

只不过晁错是在疏中将商人和农民对立起来,认为土地兼并主要是商人兼并农人,使农民成为的佃农或者流民。而她们现在在霸陵西乡获得的经验是,乡人说债是多向家族借的,而土地也是向家族抵押的,打工也是受了族中的雇佣。按天依原来的理解,原始的亚细亚的村社,以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宗族至少能够含情脉脉一点,就算村社的共有土地已经各家分去运行了小农经济,宗族仍然能保障各家各户一些基本的生活风险,像后来农民运动中的信用合作社一样。这里的经验似乎是同晁错、她对村社的认识不一样的。

“那问一下,这本家人是怎么有那么多债放给他们的?”天依问喝水的客人。

“你们两个女娃奇怪得很,是城里混的,没在田间过过日子么?”在场的火客向她们解释,“一族之长,当然泉赋都多。这泉赋多了,别人向他借的债多了,他买了子孙侄甥辈的田,产业就越来越大,而且他也能拿这些作本金,要么是雇人佣耕,要么是去做生意。这关内富豪这么多,生意好做得很。”

“啊,原来是这样子。”天依抚掌道。原来在汉代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就是村社解体以后,由于宗族内部宗法关系的不平等,族长一支能够通过压榨族内血脉相连的远近亲戚,成为晁错口中剥削农夫的商人,以及后世说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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