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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怪这小子倒霉,在这又碰上我,他没再说什么,也没像上次那样耀武扬威的要动手,很痛快的到吧台把账结了走人。
我回到付菜口,金姐问我:“谭师傅,你认识那个人?”
我说:“认识他?就算认识吧。”
金姐说:“哦,看他好像挺怕你的。”
我说:“他那不是怕我,是怕派出所,我把他送进派出所过。”
看着金姐一脸不相信的表情,没说什么,直接进厨房了。
这就是个小插曲,那时候到饭店碰瓷的很多,这还不算厉害的,有厉害的把剃须刀刀片掰碎了,含一小片在嘴里,故意把腮帮子或舌头拉出血,然后把服务员和经理喊过去,说是菜里有刀片,把腮帮子拉了,得上医院检查。反正满嘴血忽淋拉的,看着挺吓人,有的饭店就领着去医院,不但看病,还得赔人家医药费、误工费、损失费,加到一起不少钱。其实根本没啥事,回到家两天就好了。
那时候饭店里面也没监控,有的时候就得认倒霉。这样的事也都经历过,都送派出所解决了。
林燕说他小弟上学要用钱,还有她妈养猪买饲料也要用点钱。
我说:“钱都在你那,你就拿吧。”
“那多不好意思,都是你挣的钱,得跟你说一声。”林燕说。
我说:“不用,钱的事你说的算,只要留出咱俩过日子的,剩下的你全拿家去。”
她说:“那我就给我家拿了。”
“拿吧,没事。”我问:“对了,你大弟呢,现在还在那干吗?”
她说:“还在那干呢,那个老板对他挺好的。”
我说:“那就行,他不是还要学车票吗。”
林燕说:“他学车票咱们不管,他自己也挣钱了,叫他自己攒钱学。”
我说:“要是钱不够,你那有就给他拿点。”
林燕说:“再说吧,现在他也不学。”
那时候我和林燕我俩的日子过得很清苦,我俩的工资都不高,得租房子,还得养家,虽然没达到捉襟见肘的地步,但绝对是没有什么积蓄。我俩的日子过得清苦,但是很温馨,也很甜蜜。
每天我早上起来上班的时候她早就走了,等下班回到家她已经睡着了。我每次开门进屋都会很轻,她还是会马上醒,然后睁着惺忪的睡眼说:“你回来了。”
我说:“回来了。”
到床前,她会把我抱一下,然后说:“全是葱花味儿。”
我会在她的脸上亲一口,再去洗漱,等回来的时候,她就像小猫一样钻进我的怀里,呼呼的睡着了。
我住的地方在陵东街,就是北陵公园的东面。上班的地方在泰山路,泰山路离陵东街不远,骑自行车十五分钟就到了。上下班的路上会经过北陵公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