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了罗,逃出了唐吉坷德家族。
克拉松不理会罗的叫喊,到处寻找医院,他说要走遍儿所有的医院,治疗罗的“铂铅病”。
这时,克拉松的行为不仅拯救了罗的“性命”,还拯救了他的“心灵”,这是当时的罗怎么也不会想到的。
……
不想死!
不能死!
脑中只考虑着这两件事,罗持续向前迈动脚步。
每踏出一步,耳边便传来积雪簌簌的声响。
已经走了多久了呢?
周遭所见,尽是连绵的针叶树的树林,和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
“也不清楚离克拉松先生说的‘隔壁的城镇’,还有多远的距离。可恶。手和脚也都快失去知觉了!”
毕竟整整三天什么都没吃,一个劲儿地走,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样下去,在铂铅病发作之前,我就会因为饥寒交迫而死去的。”
身体沉重,困意浓厚。
若是就这样直接倒在雪中,是不是就能解脱了?
罗的脑海中闪现了这样的想法。
不行。
“如果我死在这里,就没法报答我的恩人,就没法对得起那个为了治好我的病,拼命带着我四处奔走,结果却因此失去性命的,名叫克拉松的男人。”
罗从缠在腰上的包里,拿出了一-把手术刀。然后向着自己的左腕捅了过去
“啊啊啊啊啊!”
“好……这样一来,睡意就烟消云散了……”
用绷带包扎好伤口后,罗再一次开始向前走。
虽说在这样的状态下,若是被野猪或者狼袭击了的话,就完蛋了,但罗已没空考虑这些多余的事。
“到城镇去,到城镇去。到曾经和克拉松先生约好了要在那里见面的‘隔壁的城镇’去。”
就在罗意识差不多快要远去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一丝亮光。
“是灯!”
不会有错,是城镇的灯火。
罗揉了揉眼睛。
“得救了,这下我就得救了!”
嘴上这么说着,罗的脚步也骤然轻快了起来。
进了城镇,就有吃的,也能喝到热腾腾的汤,还可以在软绵绵的被窝里睡个好觉!
罗向前跑去,不一会儿,就抵达了这座有着砖砌外墙的城镇。
入口处竖着的牌子上写着大大的“pleasuretown”的字样。
欢乐镇!
这就是“隔壁城镇“的名字了吧!
虽说在远处没注意到,镇里也有许多人在街上走。
这么一来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