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社会的礼法。”
上官:“我先前听过,法是统治者意志客观化的体现,是由统治者颁布并强制执行的内容。现在看来,礼法也不能随统治者的意志任意颁布,而是要根据社会中的实际情况。或者说符合社会实际情况的礼法就是好礼法,不符合社会实际情况的礼法就是差礼法。”
崇祯:“说的不错。你刚说了客观化的一词,那你对客观化作何理解?”
上官:“客观化就是把意志转化成为原则秩序。”
崇祯:“这种理解大致方向正确。”
上官:“只是现在的礼都是孔孟之礼。”
崇祯:“孔孟之礼大至可用,但不是绝对的正确。孔孟之礼是周礼,是周朝社会基础的礼。我们现在是明朝,需要的也是明朝的礼,明朝离周朝二千年,礼的内容也应有所变化。或者说,我们应该明确礼的内容,礼是当代的礼,是大明的礼,而不是周朝的礼。”
上官:“可书上都是周礼,当代的礼没有内容。”
崇祯:“所以我们需要人力制定当代的礼,把当代的礼制定成为法的形式或类似于法的内容式样,并可能发展成为文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