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机构发展

作者:伍九山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徐光启。

在众中书令中,众人对其他人的资历都异议不大,单对颜毅敏的资格提出质疑,说没有功名。崇祯进行机构改革,自然不能唯科举而是,就是要打破科举任官的限制。

崇祯表面上没有说就是要打破科举任官的限制,只是造成即成的事实,非科举出身的人也可任官,在回答众的的质疑时,崇祯提出,你们谁有颜毅敏样,管理好那么多企业,搞活经济,让朝庭有钱开支,谁就可以任官,没有那个能力就不要多说。

五个中书令确定以后,中书院的其他人则按能力任命。发展了上千年的机构和职务还是有其意义,许多岗位都有其相应的职责。

中书院就是帮助皇帝一起制定朝政。

中书院确立以后,尚书院则较易,尚书院主要还是按原样,由内阁首辅等大学士管理六部。尚书院主要是执行和建议,取消内阁的贴黄制度。

门下院需要恢复,且需要发展。门下院原先有审议朝政的权力,现在的门下院的主要职责还是审议朝政,且内阁票拟,贴黄制度都转移到门下院。

门下院实行议郎制,议郎由各省选推,名额按当时的方案执行。原先的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都可以兼职议郎,中书令也可兼职议郎,议郎中名额较多,中央一级在五百人以上,时常参会的也在三百人以上。

门下院众议郎都一样,没有大小之分,众人议事,然后票决,票决结果由督察院政事记录部记录并公布天下。

门下院初立,有关议郎的选推,院内议事,需要发展中完善,票决情况也仿照原先内阁的票决惯例。门下院的票决,到底是多数就通过,还是三分之二的大多数才算通过,需要在发展中完善。

门下院初期,皇帝还有最后裁决权,此崇祯的想法是,一般礼法,需要大多数,一般政策,则多数就行。

现在有所发展变化的是门下院,先前的门下院也是大官决定事务,现在的门下院是众人议事,提出票决的条呈,然后众人票决,票结果为政策法令。

大理寺和督察院照设并在中央一级得到加强,大理寺管理天下司法,推官和通判成为专业法官。督察院分为三块内容,司法督察部,行政督察部,政事记录部。

督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二人、中左右副都御史三人。其中的中副都御史掌政事记录部,中副都御史对政事记录部的人事,有一定的参考权。政事记录主要是记录门下院的议事情况,票决数字,兼掌贴黄事务。贴黄只是门下院议事可票决的内容,门下院没有决定的事,不需要贴黄。

督察院的政事记录部专门从事记录门下院的决议,公布政策法规,如最高税收限额,政事记录部没有公布的税收内容,天下人可以拒交。督察院的行政监督与司法监督也监督政事记录部是否公正真实的记录门下院的数据结果。

六科给事取消,其职责要并入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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