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utberga othargia的罗退尔二世的妻子不能生子,他又有了新欢,他先与妻子离婚,然后把她囚禁在修女院,这样就排除了与其新欢沃尔德拉结为夫妻的障碍[9]p281。此外,如果妻子不能怀孕或不再有欲望,丈夫也可能把这些“不想要”的妻子强行送入修道院
第二,妻子逃避婚姻。在中世纪的西欧,婚姻经常被作为交易手段,无论男女,其婚姻通常都要考虑家族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女性的婚姻全是由家族安排,且有领主和国王参与,当事人反而没有任何权利。因此,为数不少的女性不得不接受“强迫的婚姻”。这会给女性带来巨大的心理痛苦,再加上婚后对生育的恐惧,对丈夫外遇的忧心,对贵族家庭内部斗争的厌烦等等,导致许多贵族妻子戴上了修女面纱。例如,一位名叫梅哈德ayheude的贵族夫人,经丈夫同意,把位于拉罗歇尔的房子赠予诺特戴姆notreda修道院,同时她自己接受修道院的生活方式。她宣称这样做是为了灵魂的拯救,但她同时承认,这样做也是为了摆脱不堪忍受的婚姻[4]p32。
第三,选择养老场所。在中世纪的西欧,很多年老的贵族妻子喜欢把神圣的修道院作为养老场所。修道院安逸、幽静、舒适的环境对她们很有吸引力;而且在这里她们可以与家族成员,尤其是自己的姐妹、女儿生活在一起;在修道院,她们可以通过余生的祈祷,为自己和家人的灵魂得救增添机会;而且死后可以安葬在修道院,通过后人的祈祷使灵魂永远得救。一般情况下,她们进入自己家族创立和捐建的修道院,或是自己早年捐助过的修道院。例如11世纪30年代,子爵乔斯林和妻子艾美琳ee在鲁昂地区为本尼狄克修士建立了圣凯瑟林修道院,为修女建立了圣阿曼特修女院,并分别给予丰厚捐赠。到两人晚年时,便各自进入修道院生活[6]pp38~39。
第四,妻子追随过宗教生活的丈夫。中世纪的修士和教士中许多是已婚男性。基督教会改革后,实行不婚制,要求教士独身,修道院亦要求修士放弃婚姻。教会和修道院的规定致使那些放弃了婚姻的教士和修士的妻子也不得不进入修道院修行。她们之中不乏受到丈夫影响,满怀宗教热情而自愿修行者;但多数情况是,丈夫为了自己的伟大理想和光辉前程,劝导、要求或强迫妻子修行。海萝丽斯就曾在丈夫阿贝拉尔的要求下两次进入阿根杜修道院,但是她说这绝非出于对上帝的爱和她本人的意愿,而是阿贝拉尔的命令使她带上了修女面纱!与做修女相比,她更愿做阿贝拉尔的娼妓和陪睡者。
3、寡妇
“寡妇”一词英文为ido,来自拉丁语vidua,意即“被剥夺”[11]p25。从词源即可理解,“寡妇”的意义不是私人的或表示感情的,而是社会性的;成为“寡妇”不仅意味着失去丈夫,同时也意味着被剥夺了法律代言人、经济手段和社会地位。在中世纪的西欧,男子失去配偶后仍然能够控制他的经济,维持他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