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礼法与立宪

作者:伍九山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有最后一点地位,国人能生存下去,国人应拥有最后的尊严。也可能认为会国人象水一样的生存虽然体现了生存的韧劲,但毕竟是无奈,不是希望的生活。”

处在那个历史关头,一个有眼光的人应有明确的选择,就是要建立秩序和礼法,礼法的基础是具有多个社会力量,有了统治力量,就必须要有被统治力量。说有多个力量的存在,不仅是人员的存在,而是人员的意志还在,没有意志的人或阶层就没有力量。

保留国人的最后一点地位是国人或被统治者意志存在的标志,礼法是二个法人以上的法人之间的协议,而不是单纯的官方意志,单纯的官方意志无可避免的可能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而二个法人以上的法人之间的协议则必须众人尊守。

国人有了自己独立的意志存在,才能去思考立宪的问题。

如果拥有后世二十一世纪记忆的人,一定会支持,中国人民的意志不可消灭,中国人民的利益不可侵犯,中国人民不可征服的观点。

处在明末的崇祯用‘天下人与皇帝共天下’的观念取代‘皇帝与士族共天下’的观念,就是希望曾经一度磨灭的国人意志再次燃起,为天下礼法建立基础。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