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证明

作者:郭芍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搬离我罗家,搬到隔壁定居。”

“那一整天,老朽和左邻右舍,都在帮林欢小子乔迁新居。”

“那一整天,林欢都与我们大家伙待在一起,不可能有跑到山上杀我儿的时间。”

“所以,我儿非他所害,他清白。”

矛攻来了。

县衙立时举盾反击。

如豺狗,死死咬住了敌方致命处——论点信息的真实性。

“包大人——”

“这老爷子年事已高,混混沌沌,记忆模糊。那会子连自家儿媳妇有孕的时间,都能记错。”

“现在他又回忆,罗福失踪,与林欢乔迁新居,在同一天。”

“——当真可信?”

“——谁知道老头子是不是又记错了???……”

面对县衙的一针见血,老爷子笑笑,耷拉着皱皱的老眼皮子,不语。

林毅把一只手臂,覆在义父伛偻的后背上,孝顺体贴,轻轻拍抚。

冷笑,反攻:

“便知你们县衙要在这上面挑刺!”

恭敬:

“包大人,可否允草民传几个证人上堂?”

“当然可以。”

“以人证、物证作辅助,此乃你们辩驳双方的权利。”

人证传了上来。

壮丁、妇人、老人、孩童……形形色色,皆有。

正是老罗家的街坊邻居。

“我义父,仅一个老年人的记忆,不可靠。包大人可以审审,左邻右舍所有人。”

“问问他们,罗福失踪与林欢乔迁,是否在同一天。侦辨出我义父有无忆错。”

敌方越怡然自得,县衙越紧张非常,恫吓上堂作证的老百姓:

“可不许撒谎!……”

“如实禀报!……”

“若敢撒谎偏颇,以后在中牟,连家带族,莫想混了!……”

法理大堂内,堂威磅礴。

禽兽衣冠,怀权成利器。

利器在手,可伤、可杀,可灭草芥。

县衙这么一吓,左邻右舍哪里敢撒谎,两股战战,一排排跪在公堂中央,满额冷汗,叩首连连,如实交代。

“禀府尹大人,禀县太爷……”

“罗福失踪那天,与林欢乔迁新居,确实……确实在同一天。”

范县令拿茶盏的手一个不稳,茶盏碰地摔落在了案面上,茶水四溅。

怒道:“大胆刁民,敢撒谎?不是让你们实说得么!”

老百姓战战兢兢,委屈非常:

“没有撒谎啊,太爷!……”

“先前衙门笃定林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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