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攻破洛阳,抓住了福王朱常洵。
朱常洵就是前面提到过的万历和郑贵妃的儿子。就是因为他,万历和大臣们打了十几年的嘴官司。后来太子没做成,朱常洵去洛阳做了福王。因为有万历的倾囊相助,福王是诸王中最富有的王。
李自成抓住他可发财了,从此不愁吃不愁穿。他用王府的钱赈济灾民、招兵买马,队伍很快扩充到几十万,成为农民军中实力最强的人。
李自成把福王杀了,拿福王的血和鹿血掺和着当酒喝,美名其曰福鹿(福禄)酒。
李自成率军攻打开封,久攻不下,“屠密县(河南新密)”后撤走。
李自成还是改不了嗜杀的毛病。他规定“攻城,迎降者不杀,守一日杀十之三,二日杀十之七,三日屠之”。很像当年的蒙古人进中国。
屠城时,农民军如打猎一般围堵城中百姓。步兵逐渐收紧包围圈,骑兵在外围追杀漏网者。待百姓都被拢到一起时,集体屠杀,“无一人得免”。
后来李自成又去打开封,被流箭射中一眼,从此变成独眼龙。李自成大怒,发狠要攻下开封。
他攻城不用云梯,让士卒攻到城下后抠一块城墙砖回来。带砖回来,回去睡觉。没带砖回来,斩。不久,城墙就被抠出一个大洞。他又派人往墙洞里填充火药,告诉他们等骑兵部队过来后就点燃火药炸塌城墙。没想到开封城墙非常坚固,火药爆炸后没炸塌城墙,火力向外迸射反倒把骑兵撂倒一片。
李自成无计可施只得怏怏而去。他攻陷陈州(河南淮阳)后屠城泄愤。
李自成让人联想起红巾军的刘福通。“福通每陷一城,以人为粮食,既尽,复陷一处,故其所过,赤地千里”。
李自成和刘福通都是农民军。农民军是反政府军但不一定就是义军。它反政府同时也可能同样反人民、反人类。他们夺得了政权也不一定会想着为人民谋福利,只是把人民视为自己的财产或者满足私欲的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