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做了皇后以后,经常参加各种国事活动。为了遮羞,她总穿着拖地长裙。可巧一次刮风,裙角飞扬,一双大脚赫然映入人们的眼帘。于是“露了马脚”被当作一件奇闻张扬出去。
她那年代以小脚为美,三寸金莲,一步三摇,大脚片子让人笑话。
有人考证,女人裹小脚始于宋代,兴于明清。元朝以小脚为美,大脚为丑。女人开始流行裹足,但还没有明清那么畸形。
据说最早开始裹脚的女人是歌妓。为了方便跳舞,她们把脚裹成细长形,尤其是把脚趾收拢起来,跟现在芭蕾舞演员穿足尖鞋的效果差不多,既便于旋转又能避免在旋转时折断脚趾。男人看到这样细长的脚形觉得非常好看。男人的推崇使裹脚流行开来。女人以“小头鞋履窄衣裳”为时髦装扮。为穿上“小头鞋履”“以帛缠足,令纤小”。随着裹脚女性越来越多,裹脚由时尚转化为风气。
宋代裹脚以纤细为美。到了元代以小巧为美。小脚女人一步三摇,在男人眼里那叫婀娜多姿。畸形的审美情趣使裹脚也向畸形方向发展。社会以大脚为耻,小脚为美。女人不惜摧残自己取悦男人。当时相亲看脚不看脸,也迫使女性不得不这样做。三寸金莲的背后是被裹脚布勒得骨骼变形的脚。
现在风气变了,看脸不看脚。于是女性又开始跟脸较劲,开刀子下药,割肉削骨,无所不用其极,别说健康,连命都不要了。这实际上比裹脚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说裹脚是封建礼法对妇女的迫害这个说法并不准确。裹脚跟减肥、整形其实没什么区别,都是畸形的审美带来的畸形的风气。以小脚为美就往死里裹脚;以瘦为美就跟自己的肚子较劲;以尖下巴为美,蛇精脸开始出洞。
韩国人热衷上面动刀。泰国人热衷下面动刀。有谁逼她们了吗?如果说有逼迫的成分,那也不是礼法而是畸形的审美情趣。
裹脚在元代兴起,在明代定型。马皇后所处的年代是元末明初。那时已经以小脚为美,虽然大脚还不至于嫁不出去,但至少因为不美找婆家困难。马皇后肯下嫁养父的九夫长(相当于警卫班班长),恐怕也有因为脚大找难对象的原因。
朱元璋做了郭子兴的女婿,成为郭子兴的亲信。在日后的戎马生涯中,他救过郭子兴的命,立过很多功,地位越来越高,成为郭子兴的左膀右臂。郭子兴病死后,朱元璋顺理成章地坐上了帅位。
朱元璋率军南下,攻占了集庆(南京),有了自己的根据地。他改集庆为应天府,以应天为中心发展壮大。
当时应天东面是张士诚,西边是陈友谅。他们都是反元的起义军。张士诚占据了江浙,陈友谅占据了湖广,朱元璋被夹在两强之间。
按理说夹在友军之间是好事,安全。但事实正好相反,友军比敌军更危险。革命尚未成功,鞑虏尚未驱逐,这些起义军就开始窝里斗,争抢地盘,自相残杀。他们既和元军打也和友军打。只要能扩大自己的地